早上。
关掉闹钟之后,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。
脑子很乱。
我昨天没睡好。
或者说是几乎没睡。
因为我上网搜了答案,问“分手后该怎么快速走出来?”
最高赞的几个回答分别是:哭、找点事做、读书和思考。
可我坐在沙发上酝酿了半天,实在哭不出来。
于是索性开始收拾东西,把自己的行李全部打包,准备搬家。
这房子是两室一厅,虽然大,但离我上班的地方其实有点远。
如果不是因为他,我当初根本就不会租。
现在分了手,倒是可以直接搬走了。
不过整理起来才发现,周然的东西原来真的不多,而且大部分还都是我买给他的。
怪不得他说不要就不要了。
因为,是真的不值几个钱。
我在凌晨四点的时候上了床。
关了灯,辗转反侧,盯着手机界面反复刷新,在好几个软件里来回切换,但屏幕上的字,却一个都看不进去。
直到微弱的阳光从窗帘里漏进屋,再然后,闹钟响了。
我顶着两个黑眼圈爬起来。
洗漱,化妆。
涂完口红之后,整个人才终于有了点气色,看起来不那么像个幽魂。
我拎上包,照常准备出门挤地铁。
但门外,却忽然响起了敲门声。
我有点懵,缩回了扶在门把上的手,从猫眼往外看。
却只看到了一片红色,在猫眼前面晃悠。
这个颜色,好像有点眼熟……
我犹豫之下,还是打开了门。
却没想到刚好,跟正想用脑袋撞门,却撞了个空的赵权,对上了眼。
我一愣,下意识皱眉,“怎么是你?”
他眼神却亮了亮。
宛如看到救世主一般的,把他手里的东西全都推到了我面前。
“姐,我是来给你道歉的,对不起,之前都是我错了,是我小肚鸡肠,对不起,您大人有大量,别跟我计较行不行?”
我后退了几步,没去接他手里的东西。
那是几个精致的包装袋,包上无一例外的,印着奢侈品的logo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