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侬侬真情

程承江宜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七年后和前任相遇,他是身价过亿的天才画家,而我在夜市卖馄饨。「当年你偷走程哥的画,现在已经价值上千万了吧?」「我记得她以前就是个不良太妹。」「这么爱钱,怎么不女承母业,去卖呢?」

主角:程承江宜   更新:2023-04-12 23:46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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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程承江宜的其他类型小说《侬侬真情》,由网络作家“程承江宜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七年后和前任相遇,他是身价过亿的天才画家,而我在夜市卖馄饨。「当年你偷走程哥的画,现在已经价值上千万了吧?」「我记得她以前就是个不良太妹。」「这么爱钱,怎么不女承母业,去卖呢?」

《侬侬真情》精彩片段

七年后和前任相遇,他是身价过亿的天才画家,而我在夜市卖馄饨。

「当年你偷走程哥的画,现在已经价值上千万了吧?」

「我记得她以前就是个不良太妹。」

「这么爱钱,怎么不女承母业,去卖呢?」

1

他的兄弟们借着酒劲儿,醉醺醺地开腔。

程承始终不发一言,眼神阴郁。

他的女友祝琳抱歉地冲我笑笑:「不好意思啊,今天画展庆功,他们喝多了,想要体验一下平民生活才来这儿。」

「作为补偿」,她仿佛施舍般地从钱夹里取出两百块。

「二十份馄饨,不用找了。」

我垂下眼:「抱歉,我准备收摊了。」

祝琳脸色难看,扯着他的袖口晃了晃:「阿承……我只是好意,没想到她会不领情。」

程承眼底的沉郁骤然消散,变得温柔起来,安抚性地与她十指相扣。

再看向我时,嗓音已经有了熟悉的轻慢:「混成这样还装金贵?」

他一把掀开纱罩:「不是还有吗?」

粉面扬在空气里,竹木案上还剩下十几只馄饨。

我勉强地挤出了一丝笑意:「最后一份是留给我先生的。」

「先生?」

程承扯着嘴角:「江宜,你还真是和从前一样——谎话连篇。」

下一秒,他伸过手,锅子里的汤汁和虾皮顺着我的头顶泼下来。

半冷的汤汁钻进领口,激得我一个寒战。

狼狈是真狼狈。

对方人多势众,我攥成拳头的手紧了又松。

他扬起嘴角,恶劣地笑:「这才是一个太妹该有的样子。」

祝琳的视线落在我黏腻的头发上,眼中闪过轻蔑:「算了阿承,我不想计较了,让她道个歉就走吧。」

围观的人很多,我看着他,毫不犹豫地掏出手机报警:「喂,这里有人撒酒疯,砸了我的摊子。」



我和程承是一个高中的。

第一次遇见,是在巷子里。我用酒瓶砸了一个秃头,对方捂着头逃窜,还骂骂咧咧:「好好地和你妈学学,装什么清高?」

我气得浑身发颤,看见有人路过,我默不作声地擦着手上的血迹。

这时候,那人递过来一张纸:「擦干净。」

我认出他了。

程承,学校的风云人物。

虽然学习差劲,但是打架闹事、抽烟喝酒样样不落。

上学期市里的绘画比赛,程承拿了一等奖。

因为一张眉眼好看的获奖照被疯传,风靡校园。

我承认,起初我和程承混在一起,是存了别的心思的。

谩骂、霸凌、压抑的空气……

生活就像紧裹的蚕茧,让人喘不过气来。

我甚至不敢考得太好,因为一旦名次足够靠前,那些人就会像蛆虫一样地爬出来,拉着我和他们一起深陷泥潭。

我比任何人都想要从烂掉的世界里爬出去。

少年被徐风拂过的翩翩白衣的一角,阳光下好看分明的眉眼……

溺亡的边缘,有太多可以称之为「稻草」的东西想要抓紧。



祝琳就是那个时候出现的。

球场的观众席上,她带着几个人坐在我身边。

她的目光掠过抱着校服外套的我,投向球场中的少年:「我不要的东西,你还挺稀罕的。」

祝琳家庭富裕,在学校里一向是大小姐的做派,处处高人一等。

班里有大把的人捧着她。

「听说你家里很穷,住在那种……」

她摆弄着精致的美甲,绞尽脑汁地想了个词:「贫民窟?」

有人起哄:「大小姐,人家那叫城中村。」

她捏着鼻子,抬手故作地扇了扇:「怪不得,一股穷酸味儿。」

只是这样的羞辱没持续多久。

抱着球过来的程承站在我们面前,冷冷道:「你们在做什么?」

祝琳脸色倏然发白,但很快地,她又有了新的底气。

「就算我拒绝了你,你也不该和江宜这种烂人混在一起,你知不知道她妈是个什么货色?」

他伫立在原地,眼中闪过一丝复杂。

在场的人都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。

无声的羞耻几乎瞬间充斥了我浑身上下的每个毛孔。

程承拉起我,丢下一句:「与你无关。」

事后,我问他:「你追过祝琳?」

他似乎有些恼怒。

沉默了好一会儿,他忽然定定地看着我:「苍蝇不叮无缝的蛋,为什么别人总找你麻烦呢?江宜,你能不能从自己身上找问题?」

程承皱着眉,上下打量我:「其实,你不染这些花花绿绿的头发,还是好看的。」

我苦笑了一下。

从小到大,我听过最多的话就是,多从自己身上找问题。所以,被人咒骂有爹生没妈教,也是我的错。因为考得太好,被人扯着头发按在女厕的洗手池里,也是我的问题。

霓虹灯下,程承见我不说话,起身走得干脆。

我心里忽然有些酸楚。

熙熙攘攘的马路上,行人如织,似乎每个人都有去处。

只有头顶这一簇灯火,属于我。

可是上天似乎在和我开玩笑,那团灯火很快地扑腾了几下,灯熄了。



警察调解过后,祝琳她们不情不愿地道了歉。

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,回了家。

或许,这也不能称之为我的家。

郊区的独栋别墅,这里的每一样陈设,都是卖了我也赔不起的价格。

二楼的书房,男人在看一份杂志。

室内没开灯,只书桌上掬着一个矮矮的墨绿灯盏。

昏暗的灯光洒下,将碎金批驳流泻,映在他的眼底。

门没关,听见脚步声,男人抬头,眼里的错愕一闪而过。

他将杂志随手扔开,轻笑:「江宜,你好像总是有把自己弄得一身狼狈的本事。」

我没说话,有些局促地站在门口:「今天的馄饨没能按约定送过来。」

他按了按眉心,有些无奈:「这不重要。」

沈括起身,从我身侧走过,神色冷淡:「洗个热水澡,先去睡吧。」

沈括是个很奇怪的人。

明明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商业大亨,却不喜与人打交道。

生了一张漫画里斯文败类的脸,却不加以利用,从没传出过什么绯闻。

我曾一度怀疑他不喜欢女人。

当初是他资助我上完大学,在我最捉襟见肘的时候,伸出援手。

哪怕这援手之后,有他的目的。

但是沈括向来坦荡。

就像我大学毕业那年,四处求职。

他递给我一份合约,寡冷的一双眼,携了淡淡的笑意:「没什么问题的话,三年后,你我银货两讫。」

沈括对我另眼相待,只是因为我长得像他逝去的妻子。

合约的内容并不过分,必要时候陪他出席一些场合,每周末送来一份馄饨。



那时,我沉默了很久,问他:「馄饨要买的,还是做的?」

他怔了一下,皱着眉思索:「都行。」

除了合同规定的内容,这些年,我们之间几乎没什么交集。

有时候,我对着镜子端详自己。

究竟是哪里像呢?眉毛、眼睛,或是鼻子?

新加坡那场合作商的晚会,因为不合脚的高跟鞋,我被他提前送回了酒店。

房间门口,醉眼迷离之际,我也曾攥着他笔挺西装的一角,仰头问他:「沈先生,你的白月光是个什么样的人?」

「白月光?」他尾音上挑,不明就里。

我有些窘迫,担心心思被拆穿,强装镇定:「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?不然您为什么和我签那样的合同?」

他似乎笑了一下,眼底的晦涩却比夜色要深。

我不忍心再追问。

今天是合约的最后一天。

沐浴过后,我正在吹头发,却听到有人敲门。

顶着半湿的头发,我打开客房的门,眼里闪过一丝讶异:「沈先生?」

他似乎顿了一下。

很快地,沈括将目光从我身上挪开,有些不自然地递过来一杯热巧克力。

「要续约吗?」

我心里一紧,良久,我听到自己艰涩的声音:「不必了。」

他欲言又止,最后只是淡淡道:「以后有什么困难,你可以打我电话。」

客房的门被再度关上。

我颓然地坐在沙发一角,发梢的水一滴滴地落在手背上,我却浑然不觉。

我只知道,差一点儿,我就要说「好」。

差一点儿,就再一次重蹈覆辙,溺进那温柔里。

沈括是个好人,在我孤立无援时,将我从泥潭里拉出来。

三年前,一念之差,我同意了沈括的提议。

起初,只是为了报恩。

但我很清楚,他的关照与体贴,背后藏匿的浪漫并不属于我。

而是他逝去的妻子。

我比谁都希望他能尽快地走出来。

但只要我还留在他身边,这张脸只能勾起他掩埋的那段回忆。

我翻出沈括每个月固定打钱的那张卡,塞进房间吊兰的花盆里。

「从现在开始,我们当真就银货两讫了。」

房间内,我轻轻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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