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林初夏秦阳的武侠仙侠小说《众星捧月小说结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知蓝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林初夏唇角微勾,已经猜到那是秦阳大哥家的孩子了。这孩子,还没看到人就这么肯定,这是有多崇拜他小叔啊。从门口鬼鬼祟祟进来几个小身影,大概隔着头纱看不清,几个小豆丁在离她两米的距离站了一会儿,又继续往前,最后还有一个小脑袋探到头纱底下,仰着小脑瓜眨着一双大眼睛往上看。林初夏看那孩子浓眉大眼睛,虎头虎脑的又带着几分好奇,不由的勾起了唇角。小家伙看到她笑也跟着裂开了小嘴儿。原本还有些拘谨的、另外两个孩子,见壮壮这模样也跟着好奇的凑过来。“给我看看。”“我也看看……”几个小脑袋在身前挤来挤去,林初夏干脆把头纱扯了下来,吓得几个孩子立马后退了好几步。只不过惊吓过后,三个孩子几乎同时发出一声惊呼。“哇哦,壮壮,你小婶婶好漂亮,”小姑娘最先开口。“...
《众星捧月小说结局》精彩片段
林初夏唇角微勾,已经猜到那是秦阳大哥家的孩子了。
这孩子,还没看到人就这么肯定,这是有多崇拜他小叔啊。
从门口鬼鬼祟祟进来几个小身影,大概隔着头纱看不清,几个小豆丁在离她两米的距离站了一会儿,又继续往前,最后还有一个小脑袋探到头纱底下,仰着小脑瓜眨着一双大眼睛往上看。
林初夏看那孩子浓眉大眼睛,虎头虎脑的又带着几分好奇,不由的勾起了唇角。
小家伙看到她笑也跟着裂开了小嘴儿。
原本还有些拘谨的、另外两个孩子,见壮壮这模样也跟着好奇的凑过来。
“给我看看。”
“我也看看……”
几个小脑袋在身前挤来挤去,林初夏干脆把头纱扯了下来,吓得几个孩子立马后退了好几步。
只不过惊吓过后,三个孩子几乎同时发出一声惊呼。
“哇哦,壮壮,你小婶婶好漂亮,”小姑娘最先开口。
“也不只是壮壮小婶婶,也是我小婶婶,妞妞她也是你的伯娘,”一旁大一点的小男孩有些不服气。
最得意的就属壮壮了,小胸脯挺的倍儿直,小下巴都抬高了,“我没有骗你们吧,我小叔那么好看,我小婶指定也最好看。”
小姑娘还眨着大眼睛,一顺不顺的看着林初夏,闻言认同的点头,“伯娘像仙女。”
林初夏都被她那认真的模样逗笑了,抬手招呼着几个孩子,从口袋里摸出几块糖。
原本还有些畏惧林初夏的孩子,看到糖凑了过来,没有哪个孩子能拒绝糖果。
而且新娘子还笑得那么好看。
林初夏往每个小手里放了两块糖,开始从几个孩子嘴里套话。
她也听出来了,这几个孩子都不是外人,除了秦家大哥的儿子,另外两个应该也是秦家本家的。
不一会儿就从三个小家伙嘴里了解了个大概。
大一点的男孩子叫秦建业,是秦阳堂兄的儿子,秦阳大哥儿子大名秦建伟,小名壮壮,小姑娘叫妞妞,是秦阳堂弟家的。
早知道秦家村姓秦的住户最多,没想到秦阳本家也是大户。
几个人正说着话,林初夏的肚子又咕噜噜叫了一声,几个萝卜头个头都不大,正好听到这声音。
秦建业捂着小嘴偷笑,妞妞天真的问林初夏,“伯娘你是饿了吗?外边坐席呢,有好多好吃的,我带你出去吃。”
林初夏揉了揉妞妞的小黄毛,“伯娘是饿了,不过伯娘还不能出门,没关系的,过一会儿伯娘就能吃饭了。”
秦建业眼珠转了转,“我去给小婶婶拿吃的。”
他话音刚落,已经有个小身影往外跑去。
壮壮一边往外跑一边道,“这是我小婶婶,是我家,我去拿,”还没等林初夏说什么,就跑出了门,秦建业和妞妞紧跟其后。
不一会儿壮壮跑了回来,直接塞给林初夏一个大馒头,“小婶婶,你吃,”说完又颠颠颠跑出去,也不知道有什么要紧的事儿。
林初夏拿着热乎乎的大馒头,看着小豆丁的背影眼眸温柔。
上辈子伤了身子,一辈子没孩子,因此林初夏一直都很喜欢小孩儿,特别是这种懂事又可爱的小豆丁。
屋子里没人,林初夏也没想委屈自己,直接开始啃馒头。
这会儿人们刚能吃饱,那是不限于高粱面、玉米面、白面的饱,能吃上纯白面的大馒头,已经是很好的日子了。
秦家能拿白面馒头待客,也说明秦家对小儿子的婚事很重视。
又想到了那300块钱彩礼……
虽然钱在她手上,可到底是秦家出的,也是她妈的无理要求。
他们农村结婚,给一百块钱彩礼就不少了。
唉!以后慢慢补偿秦家吧。
正想着门又被推开,林初夏笑着抬头,“你这小……”
后边的话直接卡在了喉咙里,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眨了两下,看着眼前的男人。
黑色长裤白衬衫,配着一张清冷的俊脸。
剑眉浓重,眼眸深邃,鼻梁高挺,就连薄唇唇线都是好看的弧度。
林初夏猜想过秦阳长得不丑,却没想到这么好看,正直帅气的好看。
就连那端着大碗的手都指节分明,根根修长,很是养眼。
想到自己嘴里还塞着馒头,林初夏连忙咀嚼了几下,把嘴里的馒头咽进肚子里。
男人这时已经开了口,将手里的大碗和筷子放在了一边的桌子上,“就菜吃吧,”另一手掐着的两个馒头也放在了一边。
没等林初夏道谢,人已经转身往外走。
笔直的身姿带着生人勿近的清冷。
要说谢谢的林初夏抽了抽嘴角,果然性子冷淡不是虚传的。
想来上辈子也是这性子把大姐折磨疯了,所以重生后第一时间就想和她换亲事。
要不然不说别的,光这张脸也能看一辈子啊。
林初夏没有偷吃被抓包的囧态,拿起筷子就着菜吃了起来。
门外,秦阳看着满院里来来往往的宾客暗暗舒了口气,微微侧眸看了一眼身后。
壮壮跑了过来邀功,“小叔叔,你来给小婶婶送饭吗?我都给她送大馒头了,小婶婶刚刚肚子饿得咕咕叫。”
秦阳抬手揉了揉他的小脑袋,深眸中闪过一抹柔光,“那要谢谢壮壮了。”
得到夸奖,壮壮小胸脯都挺起来了,“我应该的,我喜欢小婶婶,她和小叔叔长得一样好看,妞妞说小婶婶像仙女,咦,小叔叔,你脸怎么红了?很热吗?”
秦阳清咳一声,抬手随意的解开了领口的扣子,“今天有点儿热。”
又把胸前的大红花摘了下来,递给壮壮,“拿着玩儿去吧。”
壮壮得了朵大红花,笑嚷着去和小伙伴炫耀。
秦阳他那小模样唇角勾起浅淡的弧度,又看了一眼身后的屋子。
妈说林家姑娘都不丑,所以换亲的时候也没多为难林家,毕竟强扭的瓜不甜,与其让人家别别扭扭嫁进来,还不如成全了林家。
妈说的不错,林家姑娘不丑,还很、漂亮,比他认识的那些同事媳妇都漂亮。
伸手摸了摸耳根,他不是没被女人盯着看过,不知怎么的,被这个女人盯着看就……,还好他走的快。
一个50来岁的老大娘,身材比一般人胖点,皮肤有些黑,看起来还有点凶。
她面前小凳子上放着一摞笼屉,竟然也是在卖包子。
看到林初夏过来,老太太直接转了个方向,背对着她。
一旁卖花生瓜子卫生纸的刘大姐早就和林初夏熟悉了,过来冲老太太的方向抬了抬下巴,低声道,“你今儿怎么来晚了?地儿都被人占了,我跟她说那有人她也不听,还说他儿子在派出所上班,咱们惹不起,我看她就是故意占你地。”
林初夏笑着跟大姐道了谢,“随她去吧,我换个地。”
他们这种小本生意,许她做也许别人做。
火车站门口这边有做小买卖的,远没到找不着地方卖东西的地步。
刘大姐以为她小不懂,替她着急,“那位置你都卖那么长时间了,不说去坐火车的,附近住着的人都认你包的包子,这么让给她,不是让她现捡便宜吗?”
这么多地那老大娘为什么偏偏占林初夏的,还不是冲这个?
林初夏自然知道这个,只是,“咱们在这儿卖东西本来就是白占地,我就算找她理论也不占理,”有这时间还不如早点儿摆摊多卖两笼包子。
况且附近的居民老顾客认人,她就在旁边,还能看不见她?
林初夏没把这事放心上,找了对面的空位置摆好了摊。
孙大娘原以为那妮子会过来跟她抢地方,都想好了说辞,结果就看到对方在对面摆了摊,松口气的同时又一阵的不爽。
这些天她在附近转悠,看那妮子卖包子可不少赚钱,就想自己也蒸点儿包子来卖。
她是特意抢这个位置的,刚才有人来买包子,还问之前的是不是她闺女,她就说是她儿媳妇儿,结果那人毫不犹豫的买了五个肉包子。
还想着以这借口多卖点儿呢,她就摆在她对面,让她怎么卖?
果然林初夏摆上摊后,来往的旅客就都围着林初夏的包子摊儿买包子。
林初夏的包子在小炉子上温着,热气腾腾的散发着阵阵香气,可比老大娘的吸引人多了。
不管什么时候人们都愿意吃口热乎的。
刘大姐又转悠到林初夏身边,趁她不忙的时候笑着道,“还真是有你的,自从你出了摊,那老大娘一个包子都没卖出去,我看她脸都绿了。”
林初夏拿了一个韭菜馅的包子递给她,“今天蒸的素馅包子,你尝尝,韭菜鸡蛋的。”
刘大姐早就和她熟悉了,接过包子还抓给她一把瓜子儿,让她闲着的时候磕。
吃了一口包子,赞不绝口,“你这手艺还真是绝了,同样是韭菜鸡蛋馅的包子,我怎么就做不出来这个味儿?你是不是有什么秘方?”
林初夏点了点头,“我之前和一个老师傅学的手艺,那老师傅祖上听说是给王府做厨子的。”
她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,一方面是告诉对方,她的包子确实有秘方,就别问她怎么做的了,秘方肯定是不能随便外传的。
二来也是给自己的手艺打名声,眼下她卖包子,以后还会卖其他的食品。
不管什么时候,打广告都是最直接拉拢顾客的手段。
刘大姐一脸的艳羡,“你说我怎么就没有你这手艺呢,你看我一天到晚在这儿卖花生瓜子儿,到最后不如你两屉包子挣的多。”
火车站这边可不只有她一个卖花生瓜子的,本来就是个解闷儿的东西,也只有手头宽裕的人,会在上火车前买把花生瓜子儿,哪像这肉包子,只要吃饭就能买。
“姑娘,还有肉包子吗?”
俩人正说着话,有人站在包子摊前问。
林初夏一看,正是当初第一个买她包子的大哥。
“有啊,要多少?大哥出差回来了?一切都顺利吧?”
林初夏早就练就了看人的本事,当初这位大哥一身干净的中山装,提着公文包,多半是公干出差。
过去半个月又回来了,自然是出去出差了。
许昌平笑了笑,“借你吉言,挺顺利的,你这肉包子味道不错,给我来20个。”
林初夏利落的给他捡肉包子,顺便问他,“今天还有韭菜鸡蛋和芹菜鸡蛋的,素馅包子6分钱一个,大哥你要要一毛钱两个,要不要也尝尝?”
“那行,一样给我拿5个。”
30个肉包子,直接空了三笼屉,对面大娘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,直接开始吆喝,“肉包子,大馅肉包子,一毛钱1个,一块钱11个……”
许昌平递给林初夏三块钱,笑着道,“你这还有竞争对手了?”
这年头吃东西可不光是冲着味道,一块钱多给一个肉包子,不管味道如何,也有很大的竞争力。
林初夏找了他5毛钱零钱,无所谓的笑了笑,“市场开放了不就这样吗?人人都可以当家作主,人人也都可以做生意当老板,有竞争才能提高产品质量,有竞争市场才能良性发展,这是好事。”
许昌平不由的多看了林初夏一眼,小小年纪竟然有这种觉悟。
他这次出差就是去北边大机械厂探讨新技术,如今市场开放,他们机械厂也在想着改革创新,如果再像之前那样固步自封,最后的结果只能被市场淘汰。
可偏偏很多人看不到这一层,特别是他们这种大厂,国家喂的久了,只会张着嘴吃饭。
“你这姑娘有点意思,我看好你。”
林初夏坦然接受了他的夸奖。
上辈子做了一辈子的生意,她早就看透了,这个市场本来就是优胜劣汰,甚至在不触碰法律的前提下,使用一些小手段都是正常的。
如今的市场还没规范,火车站这边卖东西更没有什么摊位费,也就不涉及谁在谁的地方。
老大娘卖包子抢占市场太正常不过了,如果她的包子口味比她的好,抢走了客户,她甘拜下风。
反之,没有好的产品,竞争不过同行,早晚会被市场淘汰,根本用不着她费心思动手。
像今天,虽然多了两屉包子,还多了一个竞争对手,收摊的时间并没太晚。
主要还是这段时间的经营,有了不少老顾客。
卖完最后一笼包子,林初夏收拾了笼屉和小炉子,看到对面的老大娘守着她那一摞笼屉,眼巴巴的看着她,就差直说让她赶紧走了。
林初夏把东西装上车,和卖瓜子的大姐打了声招呼,这才蹬着板车离开。
“初夏啊,你就听妈的,李光远可是咱这十里八村数得上的好小伙,地里活一把手,你也能干,这俩人能干到一起,结婚后的日子还能差得了?妈不会害你的。”
“到时候妈帮你要三百块钱彩礼,你放心,这钱妈帮你收着,以后就是你的底气。”
林初夏看着眼前中年模样的母亲,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。
她以为自己死在了车祸中,没想到竟然回到了二十岁出嫁这一年。
家里正在给她说亲事,上辈子的丈夫、邻村的庄稼汉——李光远。
听到那人的名字,林初夏呼吸都急促了两分,刚想拒绝这门亲事,突然一道身影冲了过来,“我不要嫁给姓秦的,我要嫁给李光远。”
正是她的大姐林家怡。
林母也吓了一跳,“你这孩子撒什么癔症呢,好好的说什么糊话。”
“我没说糊话,妈,我不想嫁到秦家,我要嫁到李家,嫁给李光远,你让二妹嫁给秦阳吧。”
林初夏眯了眯眸子,大姐也重生了?
林母看大女儿眼圈都急红了,站起身拉着她去了一边,“你这孩子,秦家可是妈给你千挑万选的,秦阳他当工人,虽然在外地,可月月都能往家里寄钱,结了婚你跟着他去那边,还省得伺候公婆……”
林初夏好整以暇的看着那对母女,母亲这掩耳盗铃的做派真是什么时候都改不了,说到底不在意罢了。
突然扯着嗓门开口,“是啊大姐,妈说的对,还是我嫁到李家吧,你在家从来不用下地干活,嫁到李家日子可怎么过啊?”
林家怡猛的转过头,猩红着一双眼睛看着林初夏,“你要和我抢?”
林初夏摊摊手,“我只是替大姐着想。”
林母也觉得林初夏说的有道理,“你二妹说的没错,妈这么千挑万选的,可不就是想给你找个不用下地的,”婆家和娘家可不一样。
林家怡后退一步,脸色发狠,“爸妈要不答应,我就一头撞死。”
林母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大女儿,心疼的连忙安慰,“不嫁就不嫁,咱们再找就是了,妈明天就去找媒人,咱不嫁秦家了,保准给你说个更好的。”
林家怡刚缓和下来的脸色听到后边的话又急切起来,“我谁也不找,就嫁李光远,要不然我就死给你们看。”
林母哪里敢说不?连忙应道,“行行行,嫁嫁嫁,就嫁李光远,回头我就让媒人跟秦家那边说,这门亲咱们不结了,真是作孽啊,多好的一门亲事,她爸,要不你再找趟媒人……”
没等林母说完,林家怡拉住了她,“妈,何必那么麻烦,二妹不是也要嫁人吗?让二妹嫁给秦阳好了,您也说了,这么好的亲事,不给二妹多可惜。”
她一改之前的急切,意味深长的看了林初夏一眼。
林初夏接触到她的目光,终于确定了。
大姐也重生了。
想换亲不外乎是看她上辈子过得风光。
上辈子,李光远最后可是上市公司的老总,整个李家可以说富甲一方,她也是人人羡慕的李太太,只是……
林初夏敛下眸子,唇角勾起一抹讥笑。
事情并没等太久,吃过午饭林父林母就出了门,晚上回来就有了结果。
林父开门见山,“今天我跟你妈把你们俩的婚事都定下来了,下个月秦阳会回来一趟,正好把婚事办了,他单位那边需要未婚妻的资料,我已经把初夏的给秦家了,李家那边的日子也定了,下个月就那么几个好日子,干脆定在了一天,也省得你妈我们忙活两次,挺好。”
林初夏默默的低着头,没想到这事还真成了,能让那两家同意换亲,可见她妈为了大姐下了功夫。
刚放学回来的小弟林家栋在一旁不解的开口,“不是大姐嫁给秦阳哥吗,怎么把二姐的资料给秦家了?”
林家怡听到结果正开心,听小弟这话嫌弃的踹了他一脚,“大人说话小孩子插什么嘴?”
林父也觉得事情到这步得说清楚,别管别人怎么说,自家人不能乱了。
“你妈我们也琢磨了,秦家确实是门好亲事,只是家怡性子娇横,不合适,指不定秦家觉得我们坑了人家,还是嫁给老实的李光远比较好,老二你手脚麻利,做事出柳,嫁给谁日子都差不了,嫁到秦家,那就是享福去的。”
林家栋又忍不住开口,“爸,那你让大姐嫁给光远哥不怕大姐坑了李家?”
毫不意外,又挨了一脚。
林母瞪了小儿子一眼,“怎么说话呢?李家地里刨食的主,你大姐能坑他们什么?你爸我们和两家都说好了,老二那边,秦家出三百彩礼,家怡嫁给李家,收他们八十块钱彩礼,李家还有什么不满意的?”
说完又对林初夏道,“老二你放心,有爸妈给你撑腰,什么事都别怕,嫁到秦家后抓住你男人就什么都有了,彩礼钱妈给你收着,妈还是那句话,这是你的底气。”
林初夏微敛着眸子,还是那副畏畏缩缩的模样,只道,“我知道了,都听爸妈的。”
事情说完,打发他们回屋睡觉,林家怡留了下来。
林母见大女儿满面春光的模样,抬手点了点她的额头。
“满意了?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,李家可比秦家差了一大截,秦阳是吃公家饭的,每个月有工资,万一升了官,你就是官太太,李光远有什么,嫁过去还不是土里刨食,彩礼都不敢多要,要不然指定嫁过去就背饥荒过日子。”
林家怡抱住林母的手臂撒娇,“妈,我知道你最好了,我真不是一时糊涂,听说秦阳一年到头都回不了几次家,就算挣的再多,我嫁过去跟守活寡有什么区别,您别看李光远现在种地,那不代表一直种地,他是个有本事的,不信您就等着瞧,李光远肯定比姓秦的强。”
提起秦阳,林家怡眸子里闪过一抹怨恨,以至于重生回来都不愿意提那个名字。
林初夏没想到李家就在邻村,却比秦家到的还晚。
上辈子李家来的晚是去借彩礼钱了,三百块钱对李家不是小数,到了下聘这天才将将凑齐。
这辈子林家怡就要了八十块彩礼竟然也晚了一大步,看来她那个好婆婆的刁钻刻薄真不是冲她一人。
除了这点,下聘还是很顺利,秦家除了三百块钱还给了六尺布,李家也给了布,还是八尺,这让林家怡狠狠的得瑟了一把。
林初夏心里倒门清,毕竟三百变成了八十,就算多给几尺布,李家也占了大便宜。
转眼婚期就到了,当地的风俗,女方家在婚期的前一天招待亲朋,这一天林家也是相当热闹。
两个女儿一同出嫁,就算这个年代不兴什么大办婚宴,林家也摆了好几桌。
到了晚上,送走最后一拨宾客,林母把家里人都叫到了一起。
“明天的事我和你爸安排好了,李家离得近,我们先送家怡出门,老二你老实在家等着,送了你大姐后再送你出门,你也不用担心别的,秦家那边我们让他们晚些到,两不耽误。”
他们这里嫁女儿,娘家一般不随着去,只送姑娘出门就好。
也有娘家为了表示重视女儿跟着一起去婆家看看,叫做走新亲,林母的意思就是要跟大姐去李家看看了。
林家怡先表态,“我听妈的。”
林初夏也点了点头,“好。”
上辈子也是林家怡先出的门,妈说秦家路远,让大姐先出门。
结果李家来人迎亲,家里只有她一个新娘子,尴尬的等到下午爸妈才回来,又嚷跑了半天实在累了,只让她跟着李家的人走了。
也正是如此,她还没嫁过去就被婆家人看轻,要不是她事事让婆婆挑不出错,又说服李光远做生意让李家人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,她的日子可想而知。
收回思绪又听着林母唠叨了一会儿,这才回房睡觉。
林家怡心情很好,拿着第二天要穿的新衣服在身上比了又比,还问林初夏,“你说我穿哪身好呢?要不说成衣就是这样,穿着都大差不差,倒不如你自己做的合心,我就是手太笨,只能让妈给我在百货商店买成衣,我要是有你那手艺,也不用一下子买两身,想什么时候穿就什么时候做。”
话虽这么说,可那神态除了显摆哪有羡慕的模样。
林初夏打了个哈欠,“妈想的周到,知道你嫁到李家再想买新衣服不容易,这会儿不多买两身,指不定什么时候再添新衣服呢,要我说,你那布也赶紧让妈给你做了新衣服吧,要不然以后不定还有没有你的份。”
明天就要结婚了,看在她这辈子不用嫁给李光远的份上,林初夏就好心提醒一下林家怡。
李光远有两个妹妹,那两人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。
林家怡不觉得林初夏是好心,她越是这么轻描淡写的说话,林家怡越觉得她是嫉妒。
什么没她的份?
她的嫁妆她说了算,怎么会没有她的份?
还想说什么,见对方已经闭上了眼睛,冷哼一声继续试新衣服。
林初夏是被一阵吵闹声吵醒的,外边天还黑着,家里已经忙活起来。
林家怡已经起床收拾着自己,穿了一身红紫格子的外套,和林初夏做的那件倒是有几分相似。
林初夏也拿起自己的新衣服换上,梳完头发的林家怡刚好转过了头,看到一身新衣的林初夏愣住了。
这么多年她这个妹妹没穿过一件新衣服,她是家里老大,买新衣服自然要按照她的尺寸买,等她穿不下了正好给二妹穿。
印象里,二妹一直干干瘦瘦的,没想到穿上新衣服瘦归瘦却不干,还有她的头发,一直都是毛毛燥燥的,怎么这会儿也顺眼了?
是红格子衣服衬人吗?
林家怡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,又回头看了一眼林初夏。
前者没什么区别,甚至脸还有点儿黑,后者被衬的唇红齿白,头发也油黑发亮,皮肤更是白了不少。
不由得皱了皱眉。
她最嫉妒林初夏的皮肤白,都是一个爸妈生的,不知怎么的就让她长了个白皮子,夏天不管怎么晒都晒不黑,倒是她,捂都捂不白。
“你去把衣服换了,不许穿这件。”
林家怡没好气的开口。
林初夏连个眼神都没给她,“对不起,我就这一件,要换你换。”
林家怡气急,“你要不换我叫妈来。”
“叫妈来干嘛?说咱俩穿一样的衣服,我比你好看,怕李光远看到后悔换亲?”
“你胡说,”林家怡绝不承认此时的林初夏确实比她漂亮。
俩人一起生活这么多年,林家怡从没觉得林初夏漂亮,此时让过去二十多年她是家里最漂亮的认知差点儿颠覆。
她有换亲的底气,也是觉得自己比林初夏漂亮,就算李光远同时看到她们俩,肯定更喜欢她,只要亲事换了,就能比林初夏过得还要好,更得李光远的心。
怎么能让林初夏变得比她漂亮?
林初夏嗤了一声,“你多心了,我一个待嫁的新娘不方便见人,穿什么样又有什么关系?咱们俩又不是真的一起出门。”
林家怡一想也是,都被这死丫头气糊涂了,“那说好了,你可不能出去,冲撞了我的喜气我可跟你没完,妈也不会放过你的。”
“放心吧,让我出去我都不出去。”
如果可以,这辈子都不想看到那个表里不一的男人。
听她这么说,林家怡也没放心,又让林母叮嘱了一遍林初夏。
不一会儿街坊还有和林家走得比较好的乡亲也过来凑热闹,孙兰兰也来了。
听说先送林家怡出门,孙兰兰拍着胸脯说要陪她、看着她出嫁,和上辈子一模一样。
林初夏感动的不行,“兰兰你真好,等你有了对象一定要和我说,我帮你把关,等你出嫁的那天,我也要陪着你出嫁,”绝不能再嫁给那个人渣了。
孙兰兰大方的说好。
俩人说着话,外边热闹起来,还放了鞭炮,李家接亲的人来了。
上辈子,她妈给她找的好亲事,她也是高高兴兴的嫁了过去,谁知道秦家就是驴粪蛋子表面光。
秦父身体不好,长年吃药,药钱就不知道花多少。
秦家是秦母和秦家老大秦汉做主,秦阳的工资根本到不了她手上。
秦汉是个主意大的,有些时候秦母都听他的。
她那个丈夫秦阳,就是个没有感情的工作机器,性子冷漠不会体贴人,结婚当晚俩人都没圆房,第二天就回了单位。
一年回不了两趟家,结婚那么多年,就没见他笑过,每次见面都是一张棺材脸。
她在那个家整天被大嫂针锋相对,根本没人在意,受尽了窝囊气。
这哪里是嫁人?守活寡不说,嫁过去就是给秦家当使唤丫头的。
半年后更是带回来一个什么同事的儿子,她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就要给别的孩子当后妈,秦阳还为了那个孩子都不要自己的孩子。
那个孩子也是个白眼狼,害秦阳和她离婚,害她名声扫地。
家里人看不上的李光远却是个有远见的,结婚后没多久就做了生意,而且越做越大。
上辈子她官太太没当上,林初夏却当上富太太了,住着小洋楼,开着小汽车,穿着最时髦的衣服,比那些官太太还要风光。
她重生回来,可不是走一遍老路再跳一次火坑的,富太太的日子也该她林家怡享受享受了。
说完又想到什么,“妈,彩礼钱你得多给我点儿。”
“行,八十块都让你拿走。”林母就没打算要大女儿彩礼钱。
林家怡却不满意,“八十哪行,您给我凑两百吧,”以后李光远做生意得要本钱,要不是知道她妈是个只进不出的主,她更想把秦家那三百块钱都要走。
果然,林母皱起眉,“你小弟也大了,我手里的钱还得留着给你小弟娶媳妇。”
“小弟才十五,您先把钱给我,等小弟结婚时没准光远就发达了,到时候我们出钱给小弟娶媳妇……”
林初夏躺在床上,老房子不隔音,隐约听到那边的声音,心里却是一片宁静。
她知道上辈子林家怡生活并不如意,丈夫长年不在家,可这些对于她来说,刚刚好。
她需要一个容身之所,并不是需要一个丈夫。
手指轻轻摩挲无名指的位置,闭上眼睛神识进入一方天地。
重生回来就发现无名指上的戒指,是她上辈子拍卖会上重金拍来的一枚古戒,此时戒指已经和她身体融为一体,且多了一个空间。
这个空间不是别的,正是她上辈子购买的私人别墅,别墅院子里,还多了一口古色古香的水井。
林初夏上辈子闲来无事看过一些小说,提及过空间灵泉之类的,下午她好奇的验证过,喝了那口井里的水确实能让她神清气爽,干了半天的活也是一身轻松。
也正是多了这个金手指,她才决定按部就班的,毕竟重生的不止她,谁知道林家怡会有什么金手指。
……………
婚事定下,家里也开始张罗起来了。
这年头嫁妆也好准备,特别是农村,条件好的做两床新棉被,扯几尺布做身新衣服,条件不好的棉被都不用准备,家里原来盖的棉被一打包,再拿上家里的旧衣服一起送过去就行了。
三转一响那是城里有条件的才讲究,两辈子嫁人,林初夏想都没想过。
她只坚信一点,靠谁都不如靠自己,别人都想嫁有钱人做富太太,她自己就要当个有钱人。
上辈子她富了,可提起她都是李太太,这辈子,她想被人提起来都是林初夏这个名字。
院子外传来久远又熟悉的声音,“初夏,初夏……”随着声音,一道身影进了院子。
看着熟悉的身影,林初夏眼底泛热,来人正是她的好友孙兰兰。
俩人从小一起长大,村子里的孩子都喜欢和她大姐做朋友,大姐得家里宠,穿的好也会说话。
只有孙兰兰,不管别人怎么挑拨,都把她当最好的朋友,还很看不上大姐。
孙兰兰见家里就林初夏一人,也没拐弯抹角的,拉着她说话。
“我怎么听说你要嫁到秦家,当初说定的对象不是李光远吗,怎么又变了,是不是林家怡搞的鬼?”
虽说秦家的条件比李家还好,可婚事突变,孙兰兰还是替好朋友担心,林家怡可没那么好心。
林初夏看着她竖着眉头,小炮杖似的,好像她要承认什么她就能为她去干一架,扑哧笑了。
这样的兰兰真好。
上辈子孙兰兰比她晚嫁一年,说起来她们俩交好,运气也一样,只不过李光远是发达后想甩了她才开始跟她动手的,而孙兰兰的男人在她嫁过去后三天两头非打即骂。
这个年代两口子打架动手是常事,有些人甚至还觉得女人挨打肯定是该打,事事都做好了,男人又怎么会打你?
孙兰兰上边三个哥哥,在家里是宠着长大的,挨打后娘家自然不饶。
那男人心里也明白,打完人后,孙兰兰一旦要回娘家,他就痛哭流泣的认错,甚至还给她下跪。
孙兰兰也心软过,直到有次把她打的头破血流,再也忍不住回了娘家。
娘家哥哥不干,找上门把那男人教训了一顿,让男人保证再也不打孙兰兰了才算完事。
结果,孙兰兰跟着男人回到婆家刚进门就被暴打一顿,比之前打的都要凶,直接打到流产。
那个孙兰兰还不知道的孩子就被打没了,不仅如此,男人还把她关了起来,不准她再回娘家。
绝望之际,孙兰兰一瓶农药结束了自己的生命。
孙兰兰看她还笑,眉头都皱紧了,“你还笑,这可是一辈子的大事,要真是林家怡搞得鬼,我去帮你找支书,就不信没地方说理了。”
林初夏拉着她在炕沿坐下,“不用去,我愿意嫁给秦阳。”
孙兰兰懵了,“你见过秦阳?初夏,这事你得想清楚了,我觉得李光远也还行,毕竟咱们见过,那个秦阳听说在外地上班,一年都回不了两趟家,又比你大好几岁,谁知道为什么这么大都不结婚。”
她担心正是林家怡知道了秦阳的短处才和初夏换亲的。
“没见过,可我愿意嫁给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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